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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驾考的考试顺序、日期及次数,你知道多少?

驿享驾考报道:考试顺序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依次进行,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,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,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。每个科目考试1次,考试不合格可补考1次。补考仍不合格的,终止本科目考试。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。

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1日内给申请人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。该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,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。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,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。

(2)考试日期申请人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,应当预约科目二、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和时间,其规定见表1-2。

持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,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3年内完成科目考试。

(3)考试预约与次数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,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。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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